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电大,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:
为激励国家开放大学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学生学以致用,提升创新创业能力,促进项目创优提质,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,国家开放大学决定开展第二届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学生优秀创新创业案例评选活动。请按照《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开放大学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学生优秀创新创业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》文件要求(见附件1),认真组织,积极参与,做好优秀创新创业案例的初选和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国家开放大学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所有专业在籍生和毕业生,第一届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案例除外。
二、参评范围及内容
1.参评者根据本人已经完成的非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实践,选定一个与农业农村产业相关的成功创业实例参评。
2.参评者根据本人已经完成的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实践,选定一个与农业农村产业相关的成功创业实例参评。鼓励学生在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(包括农林牧渔等)、“互联网+”农村服务业和“互联网+”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案例参评。
3.提交一份创新创业案例(包括文本和视频)。
4.案例中涉及的创业产业仍在运营中。
三、评选流程及安排
1.各市州办学单位确定联系人,组织报名,安排教师指导学生撰写一份创新创业案例,并拍摄3~5分钟视频,每份案例可设1~3名指导教师,于9月4日前,向省校提交参赛材料及视频。
具体提交以下材料:《第二届国家开放大学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学生优秀创新创业案例评选活动报名表》(附表1)、《第二届国家开放大学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学生优秀创新创业案例评选活动作品汇总表》(附表2)、参选案例 word 文档和案例视频。创新创业案例参加过其他评比、评奖活动的,可一并提交鉴定、验收、获奖等相关材料。
2.省校于9月组织专家择优推荐不超过15份创新创业案例参加评选,并于9月下旬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报送总部。
3.总部组织专家,依据《第二届国家开放大学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学生优秀创新创业案例评选参考标准》(附表3)进行评选。
4.本次评选活动总部分别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。
四、课程免修免考奖励
1.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在籍专科专业学生,可直接获得所学专业毕业作业学分,毕业作业成绩为合格;
2.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在籍本科专业学生,可直接获得所学专业毕业实习学分,毕业实习成绩为合格;
3.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团队成员,如果 5 年内继续攻读教育部“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”相关专业,也可直接获得所学专业毕业作业或者毕业实习学分,成绩为合格。需注意,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一次免修免考,5 年内只能用一次。
注:以上免修免考奖励须经专业责任单位认定及教务部门审核同意,方可免修、免考指定综合实践课程。
相关要求
请各市州办学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评选,总部相关培训资源可参阅:http://xzcyds.sites.ouc-online.com.cn/。
参评案例必须为参评学生本人的、且已经获得成功的创新创业案例,内容须与当地农业农村产业相关,具有真实性、典型性和启发性。每个参评案例需提交文本和视频两种材料。案例文本请参照《第二届国家开放大学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学生创新创业案例参考模板》(附表4)编写,正文篇幅原则上不超过 5000 字。案例要求提交 word 文档,word 文件名称须与案例题目一致。视频作为文本的补充,主要是简单介绍创业实体的基本情况。视频文件统一采用 mp4格式。视频内容能够说明学生创业实体基本情况即可,要求在创业基地实地拍摄,案例完成人要出镜,拍摄设备不限,无需编辑加工,时长为 3~5 分钟,原则上不超过 500MB。
参赛者根据本人创业经历撰写创新创业案例,采用第一人称写法,文体风格平实,应当做到材料真实,数据确凿,结构模式化,以叙述、说明为基本表达方式,语言准确简练。
各市州办学单位务必对参加评选学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。总部和省校将对参与评选学生的资格进行抽检,发现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参赛者的参评资格及奖励,取消其下一次相关活动参评资格。
请市州办学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报送时间报送所有材料,确定一名联系人,并填写联系人登记表(附表5)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戈红兵、袁俊
联系电话:027-87526218
邮箱:hubddk@126.com
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
附件:
1.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开放大学“教育部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’”学生优秀创新创业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
2.附表1-5
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
2022年7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