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州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(学习中心):
根据《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》(国开教函〔2023〕14 号),现将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转发给你们,具体执行方式请遵照《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、免考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条款执行。
申请免修免考所用的证明材料仍按《关于做好开放教育2023年秋季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、免考申请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制作并上传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
2023年9月26日
附件: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
(国开教函〔2023〕14 号)(请在工作群共享中下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