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开放教育 2020年春季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刘莺 时间:2020-04-22 点击数:

各市、州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:

为贯彻落实国开学位[2020]2号《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做好学位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范围

将于2020年7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(专科起点)学生。符合条件的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毕业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(专科起点)毕业生。

二、工作时间

开始时间:2020年4月22日

结束时间:2020年5月29日

三、工作进程

   学位申报工作进程安排详见《2020年春季学位申请工作进程安排表》(附件1)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从本学期起,省校(分部)学位审核委员会统筹协调开放教育本科学位审核相关工作。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,必须保证提交的表格信息真实准确、审核意见填写完整、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齐备、申请材料规范有序。学位论文评审表最后一页“分部复审意见”栏增加“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主任(签名)”。学位审核委员会主任须在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评审表中签署姓名。

(二)疫情防控期间,学位论文的写作指导、答辩工作原则上采用远程方式进行,具体要求见《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国开教函〔2020〕12号)。如果学生的纸质学位申请材料暂时无法完成签字、盖章等手续,分部、学习中心可先提交电子材料,于恢复正常教学工作的第一周内,向国开补齐纸质材料。

五、其他事宜

(一)本学期除以上安排以外,国家开放大学拟将增加一个学位授权工作批次,初定2020年9-10月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,对受疫情影响延时完成学位论文学生的学位授予进行审议,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。

(二)学位申请条件、申请程序、申请材料以及合作高校学位的授予等具体细则及要求详见《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(国开学位20202)(附件2)。



教务科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4月21日


附件1:开放教育2020年春季学位申请工作进程安排表

附件2: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20202(已挂教务工作群共享)



附件1

开放教育2020年春季学位申请工作进程表

顺序

时间节点

责任单位或部门

主要工作内容

操作平台/备注

1

5月20日前

市州分校

(学习中心)

1、组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


2、在线提交学位论文至省校

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

学位论文管理模块

3、完成学位申请材料初审,提交初审通过名单

国开教务管理系统(CPS1.0)

4、向省校报送学位申请纸质材料


2

5月28日前

导学中心

(学位论文评审办公室)

1、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


2、提交学位论文和查重初检报告(含英语类专业学位论文)

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

学位论文管理模块

3、向国开学位办公室报送纸质材料(按专业分类)


3

5月29日前

教务处学籍科

1、按照学位授予条件,收集、整理和初审学位申请材料,核对学位信息;提交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

国开教务管理系统(CPS1.0)

4

5月29日前

教务处考务科

1、报送课程成绩和学位论文成绩

国开考试论坛(新版)

5

6月24日前

家开放大学

学位办公室

1、组织论文查重复审


2、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组织学位论文终审


3、确定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


6

6月底

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

1、审议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


7

7月上旬

教务处学籍科

1、发放学位证书



鄂ICP备 030188 版权所有:湖北开放大学 

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 邮编:430074 联系我们:hbkdjwc@hbou.edu.cn 联系电话:027-87526389